
深圳市社保局
一、门诊大病就诊程序
⑴参保人到定点医院窗口挂号
⑵到有关科室就诊;
⑷交清所有医疗费用;
⑸电脑打印缴费清单后,病人进行检查、检验、治疗或取药。
⑹保留缴费清单及病历,作为报销凭证。
二、住院就诊程序
⑴参保人持“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证”到定点医院窗口挂号,领取门诊病历,到有关科室就诊;
⑵经主诊医生诊断符合入院条件的开出入院通知书;
⑶凭入院通知书、“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证”、参保人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办理住院手续;
⑷出院时,持“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证”、 参保人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和住院结帐单办理出院手续,核对住院费用无误后在帐单上签名,按规定应自付费用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更多了解可咨询社保局:0755-96888(只限深圳市内固定电话拨打)
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市外转诊须知
一、转诊条件
⑴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杂症;
⑵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二、转诊程序
⑴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填写《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
⑵经该科主任签署同意意见;
⑶由医院医务办或业务院长审批并加盖公章。
三、转诊原则
⑴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及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⑵参保人转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必须由先收诊的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且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自行转诊
未办理市外转诊审批手续而自行转诊的,所发生的费用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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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