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血液中心温馨提示
近日,深圳市血液中心的捐血电话成了热线,市民不停地打进电话,要求捐血给灾区。据市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市血液中心昨天共接到了750个要求献血的电话,有289名市民到我市各捐血点献血,有3357位市民进行了预约登记,有60家单位表示要集体献血。
市血液中心非常感谢市民积极献血为灾区献爱心做贡献的热情,表示中心已做好为灾区血液支援的准备。目前,市血液中心还未接到卫生部调血通知,而且血液库存在高位,过多血液库存将会造成血液浪费。因此,市血液中心呼吁热心市民留下联系电话,一旦灾区有需要,会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通知志愿者。
深圳市血液中心血液库存情况:(更新日期:2008-5-20)
| 血型 | 库存 | 捐血指引 | 血小板 | 捐血指引 |
| A型 | 正常 | 欢迎捐血 | 正常 | 欢迎捐血 |
| B型 | 正常 | 欢迎捐血 | 偏多 | 暂缓捐血 |
| 0型 | 正常 | 欢迎捐血 | 偏多 | 暂缓捐血 |
| AB型 | 正常 | 欢迎捐血 | 正常 | 欢迎捐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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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血液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梅岗南街2号 咨询电话:0755-83321999
温馨提示: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指南
1、无偿献血的公民,其血液经检验合格后,享有下列用血权利:
(1)、在特区可终生无限量免费、优先用血,用血费用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特区医疗机构用血凭据,在市血液中心报销;
(2)、其配偶、子女、父母可在特区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有效的夫妻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及特区医疗机构用血凭据,在市血液中心报销。
2、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公民,本人可在特区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用血费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和特区医疗机构用血凭据,在市献血办报销。
用血报销申请者须准备及交验的资料
1、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献血者、用血者和代理报销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特殊情况须提供献血者委托他人代理报销的委托书。
3、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留存复印件;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4、医院用血证明(含临床诊断、血型、用血品种、用血量)须加盖医院印章,用血者病历或出院证明(小结)复印件。
5、用血交款的原始收费收据(有财政局或税务局监制印章的票据)。如:涉及在其他地方要报销者,请将输血费和其他费用分别开取收据,收据复印件不能报销。
6、医院用血交叉配血单复印件或血液电脑出库单,深圳特区以外用血者还须提供医院检验科(血库)联系电话。
报销程序
1、带齐用血报销所需交验的全部资料;
2、血液中心血源科118室填写《献血者与亲属用血报销申请单》或从血液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表格;
3、交市血液中心查询、审核报销单据,经血液中心领导审批;
4、财务室(512室)办理报销手续。
报销地点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梅岗南街2号深圳市血液中心(市二医院东侧红色楼房)
经办科室:血源科办公室(118室)、财务室(512室)。
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321999(血源科)、0755-83326052(财务室)
传真:0755-83617475(血源科)、0755-83326052(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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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晶)